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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馨隨筆》無解
邊邊角角藝文論壇╱余文馨 2009/02/12

演員Hayden Christensen十分神似我小時候約會過的一個小朋友,以至於我在看由Hayden Christensen與潔西卡艾芭(Jessica Alba)所主演的《索命麻醉》(Awake)的時候,很自然地便想起那個小男生,雖然我已經幾年沒想起了,但隱約還記得一些細節,譬如他的個子很高啦,睫毛長長的,點綴的一雙眼睛迷迷濛濛又會笑似的非常好看,感到認同時就用力點頭的樣子也很可愛。

的確他是一個漂亮的小男生,叫做…什麼名字?「咦?他叫什麼名字?」然後我才發現我竟然說不出他的名字。「哎呀,」顯然,「我忘記了耶。」我還記得小男生穿著藍色夾克搭配牛仔褲的模樣,卻想不起來他叫什麼了。這是怎麼回事?又,名字的意義是什麼?記得當然很好,但如果不記得了會怎麼樣?名字這東西到底重要或不重要?

我覺得好迷惑。

有一天,我發現之前迷戀的男人把我的名字──連名帶姓加起來總共三個字的那種身份證上也有的名字──寫進了他的日記裡,大方公開在網路上。

打從讀到的那天起,我沒有一天不感到迷惑,滿心迷惑。「這是幹嘛呢?」我不懂,非常不懂。男人不是寫我壞話或批評了我任何不好,某種程度上來說甚至可以說是稱讚,就是誇我純真什麼的。不過我也不是真的在意內容啦,倒是不明白,怎麼這情況下還會扯上我?不懂不懂呀!「幹嘛要寫我名字呢?」

認識3年,倘若千多個日子以來,我對男人曾經累積了什麼瞭解,大概就是他實在是個太複雜的人,所有,他的行動、作為,一定都是經過預演推敲,換言之,這麼做的背後一定藏有某種設想或原因。男人不管做什麼都是預想過的計算好的,只是我想不通原因為何?目的是什麼?

我完全不能理解。對呀即使認識3年也想不透他的所作所為,合不來也真是難怪。問安東尼,他便直呼過份!說在網路上公開名字的作法簡直不道德呀。「是喔?」這我沒想到哩。關於隱私的部份,被提到的本人倒不覺得有啥大不了。我也不怕人說。以前在乎的時候都沒在怕了,不在乎以後當然只是更無所謂加三級。

所以我的重點只是為何呀,我想要知道為何寫我名字。去問AJ。也不曉得這傢伙是思緒敏捷或是漏電機型的男人就是比較瞭解彼此的想法,不消幾分鐘即列出可能性半打:一是男人已經當我是成普通人可以隨便說了。二是拿我出來炫耀。三是剛好想起我所以提及。四是因為這樣寫我會在乎,然後就可以繼續玩我騙我。五是真的有把我放在心上。六是單純為著寫作方便押韻。

如果你曾留意,應該不難察覺,固然我紀錄了那麼多往事,但連一次也沒寫過男人的名字,包括口語方面也頂多是說道那隻如何如何,卻未曾強調他是我的什麼人。這般份際,楚河漢界,線裡線外我始終劃分得一清二楚,因為他本來就不是誰啊,他不曾是我的,別說是男友了,如今連朋友都談不上是。

這是一段怪異的,等不到命名已然夭折的,不知道算是什麼關係的關係。總之他跟我是沒有關係的人了,所以我不懂他怎麼還能夠輕易地將他與我連在一起然後就向人提起我?真實的攤在那兒的我的名字,反而令我產生了極其虛幻的不踏實感,忽然間我不知道過去3年我到底做了什麼又有何意義?「我在幹嘛?」我到底在幹嘛呢?我講不出個所以然,卻因為被提起來而難過。於是我明白,我其實是有怨的。「那麼長的日子你連一天也沒想過要保護我吧。」對於這個人,我真是有怨的。

《陰陽師》裡的歐陽晴明說名字帶有咒的本質。以巫師傳說為主軸的《地海戰記》則根本就把名字當成了咒語,操縱萬物的祕訣就是呼喚對方的真名,於是雀鷹會來,風會來,雨會來。果然男人寫到我是引得我主動去信詢問為何寫我名字。因為是我的名字,我以為我有權力過問。他回了信,無關痛癢地應付寫了幾句,卻沒有直接答覆我的問題。但我也不意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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